以学生为中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

发布者:评估办发布时间:2015-01-22浏览次数:389

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发端于美国,经历90余年的发展历程,如今已经成为高等工程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机制。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开始大量介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1992年,土木类和建筑类专业开始实施专业认证;2006年起,教育部组织试点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20136月,我国成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国际工程教育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预备会员。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在我国快速发展,是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高度关注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大量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必然选择,更是在全球化浪潮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我国推进高等工程教育改革,构建与国际接轨、实质等效的高等工程教育新模式的必由之路。

  专业认证有别于院校评估。院校评估是对高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价,而专业认证则立足于高度专门化的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要求从业者必须接受过完整、规范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具有一定的从业实践经历,能够通过相应资格考试等等。专业认证正是对未来从业者所受专业教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的综合评价,从而为其未来从业提供基本的质量担保。显然,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必然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因为未来从业者—学生的学习成果是证明专业教育有效性最为有力和直接的证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亦然。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强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但有别于学生是消费者的理念。把学生视作消费者或者是顾客,往往使学生更加关注“我得到了什么”,关注经济投入和学习投入后谋得的职位和薪酬的等价性,使学生的学习极富功利色彩,教育的价值和意义都面临挑战,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也因此陷入两难境地,教师教学工作也越来越无所适从。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所突出强调的学生学习成果,却是聚焦于学生“应该得到什么”。在各国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都明确列出毕业生的基本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美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ABET20142015年的工程认证标准中,列出十一项学生学习成果。在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一般标准中,明确提出工程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创新态度和意识、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能力等十项基本能力和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既充分反映当代工程实践对工程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也考虑学生作为个体“人”的发展需要。

  考虑学生作为个体“人”的发展需要,就要充分考虑每一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就要给所有学生以平等的机会来达成学习成果。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不是发掘某些优秀学生的卓越品质,以此来昭示专业建设的成就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突出业绩,而是通过评价所有学生学习成果的达成度来评价专业办学的有效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大力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可借鉴的框架体系和具体操作模式。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就是持续改进。“持续”是连续的时间概念,显而易见,改进不仅仅在认证之后,更应在认证之前实现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理念的转变,从便于管理到便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时更应该在认证过程中,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持续深化,设计课程体系,改进课程教学,转变管理模式,为学生多样化发展提供合适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