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蕙青:92个本科类专业质量标准即将颁布

发布者:评估办发布时间:2016-11-21浏览次数:504

”教育部将于今年年底、明年年初颁布实施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国家标准和基本要求。要求高校依据‘国标’、结合实际,修订本校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29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在出席  “2016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年会暨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时表示。

林蕙青在讲话中指出,从全局工作看,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正在升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学校把人才培养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在重点领域的教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学校的资源配置、政策支持更多地向人才培养倾斜;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正在完善。

“最近一批高校在制订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时,把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作为核心指标,把教育教学改革作为重要内容。一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正在扭转,一些高校的科研优势正在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她也指出,就全局来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还不够牢固,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对教学工作领导重视还没完全到位,教师投入还没完全到位,资源保障也还没完全到位,人才培养工作仍在爬坡过程中。

林蕙青强调,我国高等教育正面临新形势新变化,促使教育评价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高等教育既要遵循规律、坚持好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也要与时俱进,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不断改进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

“全社会对教育的评价标准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新变化,不断提升为现代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林蕙青从四个方面指出了如何深入推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升温。一是要向学校要水平和质量,高校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核心地位;二是要向教师要水平和质量,要着力抓好教师队伍这个关键;三是要向学生要水平和质量;四是要向教育行政部门要水平和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大力持续推动人才培养工作,不仅要有要求,而且要有举措。政府对于推动高校教学改革、提高质量的职能主要是指导、支持、服务和监管。”

林蕙青还表示,教育部将积极推动教学质量评价监督,要求高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自评体系,开展对高校教学质量的审核评估;对高水平大学的工程、医学、金融、会计等职业性强的专业,开展专业认证,确立国际标准;支持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教育教学评价。

(摘自:2016.10.30《人民网》)